| 序号 | 基金代码 | 基金简称 | 基金类型 | 基金特点 |
| 1 | 000001 | 华夏成长 | 成长型 |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的重点是预期利润或收入具有良好增长潜力的成长型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这部分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
| 2 | 000011 | 华夏大盘精选 | 增值型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股票资产比例范围为40%~95%。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等短期金融工具的资产比例不低于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0%~3% |
| 3 | 000021 | 华夏优势增长 | 股票型 |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其中,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60%~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0~3%;债券投资比例范围为0~4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范围为0~20%;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对权证或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 4 | 000031 | 华夏复兴 | 股票型 | 本基金可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还可部分投资于流动性较差的新股战略配售、定向增发等。在金融衍生产品(如股指期货)推出后,本基金还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投资风险管理。
在本基金封闭期内,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10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2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封闭期满后,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2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 ,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对权证或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 |
| 5 | 000041 | 华夏全球精选 | 股票型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在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等权益类证券,以及基金、结构性投资产品、金融衍生产品和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 |
| 6 | 001001 | 华夏债券AB | 债券型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还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股票派发或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的权证等资产,但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0个交易日内卖出。基金不通过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
| 7 | 001003 | 华夏债券C | 债券型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还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股票派发或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的权证等资产,但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0个交易日内卖出。基金不通过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
| 8 | 001011 | 华夏希望债券A | 债券型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本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类金融工具(含可转债);本基金还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以及权证等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上述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
| 9 | 001013 | 华夏希望债券C | 债券型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本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类金融工具(含可转债);本基金还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以及权证等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上述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
| 10 | 002001 | 华夏回报 | 平衡型 |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等。 |
| 11 | 002011 | 华夏红利 | 混合型 |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 12 | 002021 | 华夏回报2号 | 平衡型 |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等。 |
| 13 | 003003 | 华夏现金增利 | 货币型 | 包括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AAA级企业债等短期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的债券回购和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 14 | 020001 | 国泰金鹰增长 | 成长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重点是利润或收入具有良好增长潜力的增长型上市公司。
本基金组合投资的基本范围:股票资产60%-95%;债券资产35%-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 |
| 15 | 020002 | 国泰金龙债券A | 债券型 | 本基金为开放式债券基金,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种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和可分离转债等新的固定收益产品)和参与拟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及可转债转股后所持有的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 16 | 020003 |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 | 成长型 |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保持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总资产的75%,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20%,其余为现金。其中投资重点是预期具有良好发展态势的优势行业中的成长性上市公司,这部分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
| 17 | 020005 |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 | 平衡型 |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组合投资的基本范围:股票资产40%-95%; 债券资产55%-0%,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5%。如果法律法规对投资比例限制有最新规定的, 本基金从其规定。 |
| 18 | 020006 | 国泰金象保本增值 | 保本增值型 | 本基金为保本增值混合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60%,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 19 | 020007 | 国泰货币 | 货币型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货币市场工具,主要包括以下: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交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前,本基金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 |
| 20 | 020008 |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 | 保本增值型 | 本基金为保本增值混合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投资于股票、权证等其他资产不高于基金资产的3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果法律法规允许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则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符合条件的存款银行名单,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 |
| 21 | 020009 | 国泰金鹏蓝筹价值 | 混合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现金、短期金融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债券投资的主要品种包括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市场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与可转换债。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35%-95%,债券以及包括权证和资产支持证券在内的其他证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6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 22 | 020010 | 国泰金牛创新成长 | 股票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现金、短期金融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债券投资的主要品种包括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市场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35%;权证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资产支持类证券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 23 | 020011 | 国泰沪深300 | 指数型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等,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其中备选成份股投资比例不高于15%。本基金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24 | 020012 | 国泰金龙债券C | 债券型 | 本基金为开放式债券基金,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种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和可分离转债等新的固定收益产品)和参与拟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及可转债转股后所持有的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 25 | 020018 |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2期 | 保本增值型 | 本基金为保本增值混合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投资于股票、权证等其他资产不高于基金资产的3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26 | 040001 | 华安创新 | 创新型 | 本基金主要投资创新类上市公司以实现基金的投资收益,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组合,为投资者降低和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基金资产的安全性。
这里的创新是指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等方面。创新类上市公司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公司和传统产业创新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公司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包括电子信息及网络技术、生物技术及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航空航天技术、海洋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内主业突出的上市公司。
传统产业类型的上市公司中,如果已在或正在管理制度、营销体系、技术开发和生产体系等方面进行创新,具有较大潜在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的上市公司也属于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
本基金在选择上市公司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公司创新能力强,主营业务市场空间大,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相当竞争优势等。 |
| 27 | 040002 | 华安MSCI中国A股 | 指数型 | 本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具体的投资范围为:
1)投资于股票的目标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5%,本基金投资MSCI 中国A 股指数成份股的比重在50 个交易日内不持续低于组合中股票市值的80%。
2)参与股票一级市场的市值配售以及MSCI 中国A 股指数成份股的增发和配股。
3)在成份股之外的股票投资,仅限于未售出的申购新股、预期将调整入指数成份股的个股以及增强性投资中替代成份股的其他个股。
4)在目前的法律法规限制下,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
| 28 | 040003 | 华安现金富利 | 货币型 |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投资基金,提供投资者于短期资金市场获取投资报酬的机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价格波动幅度和信用风险低并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短期金融工具,如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或大额存单、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的短期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回购、银行承兑汇票、经银行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目前投资工具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短期债券(含央行票据)、回购协议等。待获得有关监管部门的同意或许可后,本基金也将投资于大额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经银行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或其它金融工具。 |
| 29 | 040004 | 华安宝利配置 | 混合型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如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股票、短期金融工具(含央行票据、债券回购)等,并根据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保留适当比例的现金。
可转换债券及其对应的基础股票目标比例45%,最高比例70%,最低比例10%,其它债券(除可转换债券外)目标比例30%,最高比例65%,最低比例10%。其它股票(除可转换债券所对应的基础股票外)目标比例20%,最高比例65%,最低比例10%。 |
| 30 | 040005 | 华安宏利 | 股票型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股票投资的目标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90%;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调整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最高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95%,最低比例不得小于基金净资产的60%;同时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适当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31 | 040006 | 华安国际配置 | 混合型 | 在第一个投资周期内,本基金投资于结构性保本票据。该结构性保本票据所对应资金通过一定的结构和机制全额配置于收益资产与保本资产。
收益资产中,固定收益产品投资的目标比例为收益资产净值的45%,最低不低于收益资产净值的20%,最高不高于收益资产净值的70%,若收益资产净值低于3,000 万美元,则固定收益产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收益资产净值的20-100%;股票,包括H 股、美国存托凭证(ADR)、全球存托凭证(GDR)、优先股投资的目标比例为收益资产净值的35%,最低不低于收益资产净值的10%,最高不高于收益资产净值的60%;房地产信托凭证的目标比例为收益资产净值的10%,最高不高于收益资产净值的15%,商品基金目标比例为收
益资产净值的10%,最高不高于收益资产净值的15%。
保本资产投资于零息票据工具,根据市场情况,也可适量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和保留部分现金等。 |
| 32 | 040007 | 华安中小盘成长 | 成长型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在5%以上。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国内A股市场上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基本面良好的中小盘股票。
基金管理人每半年将对中国A股市场中的股票按流通市值从小到大排序并相加,累计流通市值达到总流通市值70%的股票归入中小盘股。基金因所持有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而导致中小盘股投资比例低于上述规定的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最长不超过6个月。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 33 | 040008 | 华安策略优选 | 股票型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在5%以上。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 34 | 040009 | 华安稳定收益A | 债券型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信用等级为投资级的企业(公司)债,以及股票等权益类品种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10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20%。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主要进行首次发行以及增发新股投资,并持有因在一级市场申购所形成的股票以及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还可以持有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可分离债券产生的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35 | 040010 | 华安稳定收益B | 债券型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信用等级为投资级的企业(公司)债,以及股票等权益类品种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10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20%。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主要进行首次发行以及增发新股投资,并持有因在一级市场申购所形成的股票以及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还可以持有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可分离债券产生的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36 | 050001 | 博时价值增长 | 平衡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本基金不会使用财务杠杆放大金融衍生产品的作用。其中投资对象重点为经过严格筛选的高质量的价值型公司和高质量的成长型公司股票,这部分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
| 37 | 050002 | 博时裕富 | 指数型 | 投资对象: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新华富时中国A200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IPO或增发)、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成份券种,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即其股票资产比例为95%以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5%。 |
| 38 | 050003 | 博时现金收益 | 货币型 | 到期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AAA级企业债等短期债券;债券回购和同业存款;经证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批准后本基金可投资商业票据及其他流动性良好的短期金融工具. |
| 39 | 050004 | 博时精选 | 主动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对象重点为经过严格品质过滤和价值精选的上市公司股票,这些公司具有产业前景良好、经营管理优秀、财务基础稳固的特征。 |
| 40 | 050006 |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B | 债券型 | 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等,包括在新股冻结期限内所发生的送股、配股、权证等权益投资。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但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及股票派发或因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的权证等除外;而转型前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涵盖可转换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股票和权证等。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对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 41 | 050007 | 博时平衡配置 | 混合型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和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0%-60%,股权分置改革中产生的权证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并计入股票投资比例,固定收益类证券(含转债)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65%,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 42 | 050008 | 博时第三产业成长 | 股票型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股票资产中的80%以上投资于第三产业集群所覆盖的行业;债券投资比例为0-35%,债券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次级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做出调整以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43 | 050009 | 博时新兴成长 | 成长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3%并计入股票投资比例);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5%,债券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次级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做出调整以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44 | 050010 | 博时特许价值 | 价值型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具有政府壁垒优势、技术壁垒优势、市场与品牌壁垒优势的企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5%;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做出调整以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45 | 050106 |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A | 债券型 | 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等,包括在新股冻结期限内所发生的送股、配股、权证等权益投资。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但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及股票派发或因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的权证等除外;而转型前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涵盖可转换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股票和权证等。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对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 46 | 050201 | 博时价值增长2号 | 混合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本基金不会使用财务杠杆放大金融衍生产品的作用。 |
| 47 | 070001 | 嘉实成长收益 | 成长收益复合型 | 本基金的投资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资产配置的比例范围是:股票资产30%-75%;债券资产20%-65%;现金资产比例控制在5%左右。其中,基金对收益型资产(包括收益型股票和债券)的投资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40%,对国债的投资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
| 48 | 070002 | 嘉实增长 | 增长型 | 本基金限于投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中、小市值上市公司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重点是在流通市值占市场后50%的上市公司中寻找具有高速成长潜力的中、小市值上市公司,投资于中、小市值上市公司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股票部分的80%。 |
| 49 | 070003 | 嘉实稳健 | 稳健型 | 本基金限于投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大市值上市公司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重点是在流通市值占市场前50%的上市公司中具有竞争优势的大市值上市公司,投资于大市值上市公司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股票部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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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 070005 | 嘉实债券 | 债券型 | 本基金的投资限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回购,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还可择机参与新股申购,但新股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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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 070006 |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 | 稳健型 | 本基金的投资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资产配置的比例范围是:股票资产25%-95%;债券资产0%-7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基金投资于服务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 |
| 52 | 070007 | 嘉实浦安保本 | 混合型 | 保本期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随着资产的变化,按照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机制对债券和股票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增强指数期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组成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一级市场发行的新股,成份股的增发、配股以及其他增强投资的股票资产等。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资产配置的比例范围是:股票资产不低于90%;现金资产比例控制在5%以内,除了银行存款外,还参与回购等交易。 |
| 53 | 070008 | 嘉实货币 | 货币型 | 本基金投资于如下的金融工具: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
| 54 | 070009 | 嘉实超短债 | 债券型 |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国债、金融债、信用等级为投资级及以上的企业债和次级债券等;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55 | 070010 | 嘉实主题精选 | 混合型 | 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资产30%~95%,债券0~70%,权证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56 | 070011 | 嘉实策略增长 | 混合型 |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配置占基金资产的30%-95%,债券资产的配置占基金资产的0-65%,权证的配置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若对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同时,权证等有关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也可进一步扩大。 |
| 57 | 070012 | 嘉实海外中国股票 | 股票型 |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拟在或已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及新加坡交易所、美国NASDAQ、美国纽约交易所等上市的在中国地区有重要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的至少50%来自于中国)的股票;
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
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指期货等衍生工具,使用目的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
由托管人(或境外资产托管人)作为中介的证券出借。 |
| 58 | 070013 | 嘉实研究精选 | 股票型 | 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资产60%~95%,债券0~40%,权证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59 | 070099 | 嘉实优质企业 | 股票型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资产、衍生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资产(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公司)债券、可转债等)、债券回购、现金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现金、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
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投资权证的比例有新的规定,适用新的规定。股票指数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
| 60 | 080001 | 长盛成长价值 | 平衡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经中国证临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在股票资产中,本基金投资于成长类股票和价值类股票。本基金按以下方法确定成长、价值类股票;先按照流通市值大小将样本股的所有股票分为大、中、小盘三组,然后在大、中、小盘股票中分别按市净率(P/B值)从大到小排序,以累积流通市值占该组总流通市值的百分比达到50%为界,以流通市值在前50%的股票为成长类股票,后50%的股票为价值类股票。 |
| 61 | 080002 | 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 | 灵活配置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现金、短期金融工具、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待金融衍生产品推出后,本基金可以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风险管理。
本基金类别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30%-80%,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15%-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少于5%。其中,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62 | 080011 | 长盛货币 | 货币型 | 本基金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现金;
2、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3、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
4、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
5、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6、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
| 63 | 090001 | 大成价值增长 | 价值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资对象为深、沪两市A股票中P/B值低、具有良好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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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 090002 | 大成债券AB | 债券型 | 债券类资产投资部分(包括流动性良好的、国内市场依法发行及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正逆回购等,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80%,本基金还可择机进行新股申购,但新股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20%。 |
| 65 | 090003 | 大成蓝筹稳健 | 增值型 |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投资于上证180指数成份股、深证100指数成份股以及未来可能入选成份股的股票,并适度投资于新股申购、股票增发申购等。债券投资以国债投资为主,并适度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等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股票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0%~95%,投资债券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65%,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 66 | 090004 | 大成精选增值 | 混合型 | 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40%-95%,为了满足投资者赎回要求,基金持有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债券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0%-55%。 |
| 67 | 090005 | 大成货币A | 货币型 | 本基金可投资于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含397天)以内的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
| 68 | 090006 | 大成财富管理2020 | 混合型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持有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根据时间的变化逐步调整权益类证券和固定收益类(及货币市场工具)证券的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各个时间段权益类证券比例范围,固定收益类证券及货币市场工具比例范围分别是,基金合同生效-20101231,0-95%,5%-100%;20110101-20151231,0-75%,25%-100%;20160101-20201231,0-50%,50%-100%;20210101以后,0-20%,80%-100%。在特殊市况下或有足够而合理的理由时,基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且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基金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可适当偏离上述比例范围,并予以公告。 |
| 69 | 090008 | 大成强化收益A | 债券型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股票、权证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是债券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主要投资于企业主体债券,包括金融债、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以企业为发债主体的固定收益品种以及国债、央行票据、回购等高流动性固定收益品种。
本基金投资于企业主体债券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0%-95%,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满足债券投资比例要求的基础上,本基金可以投资于非债券类金融工具,包括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持仓股票所派发或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二级市场股票和权证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债券类品种,用以强化本基金的获利能力,提高预期收益水平。其中,直接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限于沪深300 指数成份股,且股票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70 | 091005 | 大成货币B | 货币型 | 本基金可投资于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含397天)以内的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
| 71 | 091008 | 大成强化收益B | 债券型 | |
| 72 | 092002 | 大成债券C | 债券型 | 债券类资产投资部分(包括流动性良好的、国内市场依法发行及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正逆回购等,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80%,本基金还可择机进行新股申购,但新股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20%。 |
| 73 | 100016 | 富国天源平衡 | 平衡型 |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 74 | 100018 | 富国天利增长债券 | 债券型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债,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可以通过参与新股首发等低风险的投资方式来提高基金收益水平。 |
| 75 | 100020 | 富国天益价值 | 价值型 | 本基金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原则上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最高可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9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在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比例做适度调整。 |
| 76 | 100022 | 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 | 混合型 |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主要投资于强势地区(区域经济发展较快、已形成一定产群规模且居民购买力较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经营管理稳健、诚信、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等。 |
| 77 | 100025 | 富国天时货币A | 货币型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流动性高、信用风险低、价格波动小的短期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
2、通知存款;
3、1 年以内(含1 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4、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
5、期限在1 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
6、期限在1 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7、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
| 78 | 100026 |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 | 股票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债券部分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股票品种作为主要投资标的。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的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60%-95%,其中,核心组合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净值的55%-65%,卫星组合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净值的35%-45%;债券和短期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5%-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5%。权证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0-3%。 |
| 79 | 100028 | 富国天时货币B | 货币型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流动性高、信用风险低、价格波动小的短期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
2、通知存款;
3、1 年以内(含1 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4、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
5、期限在1 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
6、期限在1 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7、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
| 80 | 100029 | 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 | 混合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81 | 110001 | 易方达平稳增长 | 平衡型 |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和债券的比例均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股票投资主要集中于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公司,以追求资本的中长期稳定增长;债券投资主要根据品种、期限结构等因素构造债券组合,追求中长期稳定的收益。 |
| 82 | 110002 | 易方达策略成长 | 平衡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资于兼具较高内在价值及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于这类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投资的80%。 |
| 83 | 110003 | 易方达上证50 | 指数型 | 本基金投资方向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部分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分股票,包括上证50指数的成分股和预期将要被选入上证50指数的股票,还可适当投资一级市场申购的股票(包括新股与增发),以在不增加额外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收益水平。 |
| 84 | 110005 | 易方达积极成长 | 积极成长型 |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超速成长"公司的股票。
"超速成长"公司包括:1、未来一年利润总额增长率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3倍,而且在未来两到三年将继续保持盈利增长的公司。2、未来一年利润总额增长率超过上一年利润总额增长率的1.5倍,绝对增长率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而且在未来两到三年将继续保持盈利增长的公司。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深圳交易所推出的中小企业板的投资机会,并随着该板块市值规模的扩大和流动性的提高,逐渐加大对其中具有良好成长性股票的投资比重。 |
| 85 | 110006 | 易方达货币A | 货币型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不包括可转换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
| 86 | 110007 | 易方达稳健收益A | 债券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品种,银行存款、股票,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可转换债券不高于基金资产的3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 87 | 110008 | 易方达稳健收益B | 债券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品种,银行存款、股票,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可转换债券不高于基金资产的3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 88 | 110009 | 易方达价值精选 | 股票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股票投资上精选能保持中长期持续增长或阶段性高速增长、且价值被低估的优势企业作为投资对象。 |
| 89 | 110010 | 易方达价值成长 | 成长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现金、短期金融工具、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90 | 110011 | 易方达中小盘 | 股票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股改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中小盘股票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
| 91 | 110016 | 易方达货币B | 货币型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不包括可转换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
| 92 | 110017 | 易方达增强回报A | 稳健增长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回购、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股票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金融债等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不低于固定收益资产总值的50%,可转换债券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此处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是指除了国债和央行票据等并非由国家信用担保的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
| 93 | 110018 | 易方达增强回报B | 稳健增长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回购、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股票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金融债等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不低于固定收益资产总值的50%,可转换债券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此处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是指除了国债和央行票据等并非由国家信用担保的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
| 94 | 110029 | 易方达科讯 | 股票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 95 | 112002 | 易方达策略成长2号 | 成长型 |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中,不低于80%的资产将投资于具有较高内在价值及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股票。 |
| 96 | 121001 | 国投瑞银融华债券 | 债券型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长期收益稳定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市场依法发行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含可转换债券)、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投资对象以国债、金融债和AAA信用等级的企业债(含可转换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以稳健收益性股票为辅助投资对象。债券投资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40%,持仓比例相机变动范围是40-95%,股票最大投资比例不超过40%,持仓比例相机变动范围0-40%,除了预期有利的趋势市场外,原则上股票投资比例控制在20%以内。 |
| 97 | 121002 |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 | 稳健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股票和债券的许可变动范围分别为75%-20%和20%-75%,其中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资于景气行业先锋股票,投资于这类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投资的80%。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上述投资比例从其规定。 |
| 98 | 121003 |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 | 股票型 | 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含可转换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央银行票据和其它货币市场工具,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权证及其它金融工具。其中,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采取选取核心企业股票的选股思路。
核心企业是指具有核心竞争优势、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持续的盈利与现金流增长前景的上市公司。本基金从定性判断和定量分析两个方面,综合评估公司基本面,筛选核心企业股票。定量分析主要借鉴GEVS方法,而对于难以量化的指标,则由分析师给出定性判断,并在预测公司财务指标时全面考虑定性因素的影响。
1.股票组合投资比例:60~95%。
2.债券组合投资比例:0~40%。
3.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 |
| 99 | 121005 | 国投瑞银创新动力 | 股票型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组合投资占基金资产的60~95%;除股票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将采取筛选创新能力显著的优质企业股票的选股思路。 80%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将投资于创新能力显著的优质企业。创新能力显著的优质企业的特点是,以创新作为企业成长的原动力,通过自主研发和消化吸收,在经营过程中逐渐形成不容易被竞争对手仿效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为公司创造高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或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利润率,从而提升公司价值。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100 | 121006 | 国投瑞银稳健增长 | 灵活配置型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40%-80%,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6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101 | 121007 | 国投瑞银瑞福优先 | 股票型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100%;除股票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其中,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3%。本基金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沪深300 指数成分股或公告将要调入的成分股。
在本基金《基金合同》到期前的6 个月内,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可不受上述比例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102 | 121008 | 国投瑞银成长优选 | 股票型 | 本基金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
着重投资于高速成长及业务有良好前景的优质成长上市公司的股票,该类股票的投资比例将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
其他的产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 103 | 121009 |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 | 稳健增长型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债券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债券类品种。本基金对非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90 个交易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104 | 150005 | 银河银富货币 | 货币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含397天)的债券;剩余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大额存单;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市场出现新的金融产品且在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许可的投资范围内,本基金管理人保留调整投资对象的权利。 |
| 105 | 150015 | 银河银富货币B | 货币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含397天)的债券;剩余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大额存单;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市场出现新的金融产品且在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许可的投资范围内,本基金管理人保留调整投资对象的权利。 |
| 106 | 150103 | 银河银泰理财分红 | 成长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债券、股票、央行票据、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未来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债券投资包括国债、金融债、信用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包含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
| 107 | 151001 | 银河稳健 | 稳健型 | 股票投资主要投资于经评估或预期认为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价值型股票和成长型股票,包括经营业绩较为稳定的企业、有增长潜力的企业以及经过资产重组后预期业绩显著改善的企业等发行上市的股票。
在债券投资方面,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市场利率的预期变化或不同债券收益曲线的变化,利用利率期限结构差异,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选择适宜的债券,构建和调整债券组合,在追求投资收益的同时兼顾债券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在正常情况下,该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变化范围是:股票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5%至75%;债券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20%至45%;现金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至20%。 |
| 108 | 151002 | 银河收益 | 债券型 | 根据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金融市场环境及利率走势的综合判断,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合理配置资产。在控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组合投资,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股票投资作为债券投资的辅助和补充,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提高基金的收益率;股票选择以本金的安全性作为重要考察因素,选股范围将侧重于优质收益型股票。
在正常情况下,该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变化范围是:债券投资在基金资产净值中的比例最低为50%,最高为95%;股票投资在基金资产净值中的比例不超过30%;现金在基金资产净值中的比例不低于5%。 |
| 109 | 159901 | 易方达深证100ETF | 指数型 |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目标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参与新股市值配售、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将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用于
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正常情况下指数化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 |
| 110 | 159902 | 华夏中小板ETF | 指数型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新股、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 111 | 160105 | 南方积极配置 | 股票配置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投资品种。
其中,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A股;债券投资范围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短期票据和回购等;剩余部分的现金资产将主要投资于各类银行存款。
在以上投资范围内,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将从中选择出适合的投资对象,完成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的过程。
其中,资产配置将在上述各大类投资品种之间进行,以决定股票和债券的投资比例,本基金大类资产投资的目标比例为:股票85%,债券10%,现金5%,可能比例为:股票40%-95%,债券0%-50%,现金5%-10%;行业配置将以与国民经济增长具有高度关联性、贡献度大、成长性快、投资价值高的六个行业为主,这六个行业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整个股票投资的65%;在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进行个股的选择。 |
| 112 | 160106 | 南方高增长 | 增长型 | 本基金的投资标的物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股票、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含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为60%-95%,并以具有如下高增长特征的品种为主:
1、未来2年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息税前利润增长率均超过GDP增长率3倍,且根据“南方高成长评价体系”,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成长性和投资价值排名前5%的公司。
2、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具备超常规增长潜力的公司 |
| 113 | 160311 | 华夏蓝筹核心 | 混合型 |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金融衍生产品(如股指期货)推出后,本基金还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投资风险管理。
其中,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20%~95%,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8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2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对权证或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 114 | 160314 | 华夏行业精选 | 股票型 |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其中,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20%;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115 | 160505 | 博时主题行业 | 稳定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售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股票资产占基金净值的比例范围为60%-95%。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在1 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等短期金融工具的资产比例合计不低于5%。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将根据中国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适时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金间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用于股票投资的资金中,不低于80%的资金将投资于消费品、基础设施和原材料类上市公司,同时,本基金将根据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以不超过股票投资20%的部分投资于消费品、基础设施及原材料以外行业中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 |
| 116 | 160602 | 鹏华普天债券A | 债券型 | 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债券投资比例为80%-95%,股票投资比例不高于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 117 | 160603 | 鹏华普天收益 | 收益型 | 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普天收益基金投资于连续分红的股票和债券,对连续分红企业的投资不少于股票资产的80%。在正常市场状况下,股票投资比例一般情况下为70%,国债投资比例不低于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 118 | 160605 | 鹏华中国50 | 平衡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股票、中央银 行票据、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状况下,股票投资比例 变动范围是基金资产净值的30%~95%,国债投资比例变动范围是基金资产净值的0%~70%,中央银行票据投资比例变动范围是基金资产净值的0~50%,金融债投资比例变动范围是基金资产净 值的0~50%,企业债投资比例变动范围是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可转债投资比例变动范围是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如有投资需要可通过回购参与有价值的新股配售和增发。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 119 | 160606 | 鹏华货币A | 货币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的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
| 120 | 160607 | 鹏华价值优势 | 股票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各类股票、债券、央行票据、权证、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有投资需要可参与有价值的新股配售和增发。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正常市场状况下,股票投资比例为60%~95%,债券投资比例为0%~35%,权证的投资比例为0~3%。现金或到期日在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5%。 |
| 121 | 160608 | 鹏华普天债券B | 债券型 | 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债券投资比例为80%-95%,股票投资比例不高于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 122 | 160609 | 鹏华货币B | 货币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的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
| 123 | 160610 | 鹏华动力增长 | 混合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各类股票、债券、央行票据、权证、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若有投资需要可参与有价值的新股配售和增发。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股票投资方向:本基金股票的主要投资方向为具有高成长性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中价值相对低估的增长型股票,本基金对这部分股票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30%~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0%~6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1 年期以内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 124 | 160611 | 鹏华优质治理 | 股票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各类股票、债券、权证、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有投资需要可参与有价值的新股配售和增发。其中股票的主要投资方向为具有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良好成长性的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该部分股票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 |
| 125 | 160612 | 鹏华丰收 | 收益型 |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和股票(含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权证(仅限于通过投资可分离转债而获得的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20%;本基金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 126 | 160706 | 嘉实沪深300 | 指数型 | 本基金权证投资比例参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即一只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一只基金单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超过该权证的10%。
因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被动获得权证、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权证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比例限制,本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并使之符合比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127 | 160805 |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 | 成长型 |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3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在5%以上。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128 | 160910 | 大成创新成长 | 混合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 129 | 161005 |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 | 混合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债券部分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债券。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且合理定价的上市公司股票。该类股票应具体满足以下特征:
1、预期当年净利润增长率(预期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在全部上市公司中由高到低排名,位于前1/3 部分的股票;
2、基于“富国成长性股票价值评估体系”,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成长性和投资价值排名前10%的股票。 |
| 130 | 161601 | 融通新蓝筹 | 平衡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对“新蓝筹”企业的投资不少于股票资产的80%,同时将根据市场状况调整投资组合,把握投资机会,实现组合的进一步优化。 |
| 131 | 161603 | 融通债券 | 债券型 | 主要投资于低信用风险和中低流动性风险的债券组合,而利率风险则根据组合优化的需要分布在高中低等不同的风险等级上。 |
| 132 | 161604 | 融通深证100 | 被动型 | 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主要投资于深证100指数成份股和债券。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成分基金资产总值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5、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在法规许可时本基金可以将股票投资比例的上限调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5%。 |
| 133 | 161605 | 融通蓝筹成长 | 平衡型 | 融通蓝筹成长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融通蓝筹成长基金严格限定将相当比例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符合蓝筹成长投资标准的投资对象;同时将根据市场状况调整投资组合,把握投资机会,实现组合的进一步优化。 |
| 134 | 161606 | 融通行业景气 | 收益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0%-95%;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投资于债券和现金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7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并注重对阶段性市场状况的研判,调整投资组合,把握投资机会,实现组合的进一步优化。行业景气趋势良好是指行业处于景气复苏以及上升阶段而发展态势良好,即行业目前的整体运行状况或者未来的发展趋势(主要是指行业运作效率以及收入、利润增长情况)优于宏观经济、其他行业或其自身历史状况。 |
| 135 | 161607 | 融通巨潮100 | 增强型指数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部分主要投资于目标指数的成份股票,包括巨潮100指数的成份股和预期将要被选入巨潮100指数的股票,本基金还可适当投资一级市场的股票(包括新股与增发)。非成份股的投资比例控制在基金资产净值的10%以内,但成份股更换期因指数成份股调整而进行的非成份股投资不在此比例限制范围之内。 |
| 136 | 161608 | 融通易支付货币 | 货币型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并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
| 137 | 161609 | 融通动力先锋 | 股票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总资产的60 %-95%,债券为0%-40%,权证的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0-3% ,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五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A股,其中股票资产不低于80%投资于制造业和服务业的上市公司。债券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国债、金融债、可转债、信用等级为投资级及以上的企业债和次级债、债券回购、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现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各类银行存款。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138 | 161610 | 融通领先成长 | 股票型 | 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和收益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0~3%;债券与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比例范围为5%~40%,其中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5%。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以符合上述比例限定。 |
| 139 | 161706 | 招商优质成长 | 股票型 |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的主要投资对象是本基金管理人认为具有良好盈利成长性,同时价值被市场低估的具有较高相对投资价值的股票。债券的主要投资对象是本基金管理人认为具有相对投资价值的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与可转换债等。
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75 |